现在的社会上,总会有那么一帮夹着小皮包,穿着特别特别紧的束腿小裤子,小衬衣小夹克遗传,染个黄毛大老爷们整个长发,叼着根二毛五的破烟用着二手的肾六,每天悠悠达达溜达在街上以为自己是哪里老大一样。
而这种人,他们心里认为自己是这一片的老大,比螃蟹都螃蟹的横着走,但是往往那些真正的黑社会都是穿西装打领带,革履皮鞋踩得咔咔响,闲的就做做好事,扶老奶奶过马路,还能人五人六给你讲点人生大道理。
显然,现在沈凌面前那帮人就是前者,带头的几个留着两块钱鸡粑粑色的黄毛,另外几个拎着钢管甩棍。
而沈凌属于后者,他虽然不能人五人六给你讲人生大道理,也没有七八百万去扶老奶奶,也不穿西装打领带,但是他的实力,是比黑涩会都强的。
“喂,那小子。”
只见一个叼着烟头的小痞子将已经吸到棉花的烟头吐到了地上,小跑着到沈凌的旁边说道:“今早上,是不是你让杜少不爽的?”
沈凌歪头搭眼看了那痞子一眼,瘦的跟竹竿子似得,却还在裤头里面插着一根钢管。
“就是我。”
沈凌大大方方的承认了,就眼前这几个货,呸,送给沈凌爆菊沈凌都闲不是雏。
“好好好,兄弟有气魄,既然你敢承认,那就得敢担当,这不方便,跟哥几个走一趟吧。”那痞子说着,一手拉住沈凌的衣服,一边招呼着那边的痞子过来。
“走吧。”
沈凌说道,跟着那几个痞子向着道口的小巷子走去,过程中,沈凌偶然的发现了一件事。
那就是,在领头痞子夹着的皮包里面,貌似有着什么贵重的东西,要不然,那痞子不能每走两步,就试探着用手摸摸,而且,那皮包上的的确确有个凸起。
“......”
沈凌点了点头,忽然背后被别人怼了一下。
“想什么想,赶紧走吧。”
“......”
那到底是什么呢?沈凌一边走一边在想,如果是钱,那么不能有那么明显的凸起,而且就那么巴掌大小的凸起,莫不成是......
当沈凌把那些痞子和杜峰以及杜峰的势力,还有今天早上发生的事情联系起来的时候,他忽然想明白了,那里面,百分之八十会是哪个东西。
想到这,沈凌不由得笑了笑,如果真的是,那么,对于他来说简直是天大的宝贝。
突然,所有人都停下了,沈凌也知道下面该发生什么了。
“哥们,不是我说,惹谁,别惹你惹不起的。”
带头的痞子露出了那一口大黄牙笑了笑道:“兄弟们,废了他!”
随后,那痞子一招手,旁边的两位就顶着鸡粑粑色的头发冲了上去,手中的钢管还没等落到沈凌身上,俩人就只觉得脸一疼,随后便从空中划出两道完美的弧线落到了垃圾箱里面。
沈凌迅猛如风的两拳造成的效果实在是太震撼了,震撼到其余几人还没等反应过来说什么,沈凌便又是三两脚便将几位全全放倒,而带头那个好像还想从皮包中拿出什么,但是沈凌却先一步拿着钢管抵住了他的菊花。
三十分钟后。
沈凌用从小巷垃圾箱里面翻出来的一指粗的麻绳,沾着狗便便和各种垃圾脏水将那几个痞子混混结结实实的绑到了小巷的垃圾箱的各个位置,而且每个人的腚下面都有着一根钢管。
“哥,不对,爸爸,不对,亲爷爷,是我们几个有眼不识泰山,招惹了您,您就放了我们几个一条狗命吧......”
只见那几个痞子无一例外就像训练好了似得一起喊着这他娘的听着就不好听的口号,沈凌看起来有那么老吗?
“闭嘴,不然我把你们几个全卖去鸭店。”
沈凌说话的同时,将一根钢管缓缓地靠近了其中一个人的菊花,顿时所有人都停下了,因为只要沈凌插了一个人,那么就肯定会有第二个,第三个,而自己肯定会轮到,不管是早是晚。
“听着,我问什么你们答什么,答错了,我让你们知道什么叫一步到位。”
沈凌说话的同时,嘴角浮现出了一抹恶魔般的微笑。
那笑容看起来就可怕,而且从中能感受到一股致命的威胁,这是沈凌杀戮了十数年才拥有的杀意,这种事情他干过无数遍,拷问别人的特殊训练他都尝试过。
一般人最多承受七分钟,这些痞子就是如此,不过一分钟,而就算是经过反拷问训练的人最多也就承受半个小时。
因为沈凌在各种拷问方式中摸索出了一个道理,就是:抓住他最珍惜或者是最害怕的东西。
这些痞子最害怕的,估计就是被爆菊了。
接下来的十分钟,那些痞子把他们知道的关于杜峰的资料全说出来了,估计那些痞子和杜峰的关系应该不错。
因为他们说的东西里面除了杜峰的菊花半径以外都包括了,甚至就连杜峰的丁丁长短都知道。
“很好,你们回答的非常棒。”
沈凌笑着拍了拍为首痞子的头,然后低头看向了地上的皮包。
“你要干什么,那个皮包你可不能动,里面!!”
没等那个痞子说完话,沈凌便已经把皮包给打开了。
里面除了一部二手的肾六以及几百块现金之外,还有一把黑亮黑亮的手枪。
“呵呵...”沈凌看到这东西嘴角笑了笑,要知道在枪支把控严谨的华夏能弄到这么一柄手枪可是十分困难的,尤其是里面还有子弹的情况下。
沈凌摸枪超过十几年,这柄手枪的型号是目前世界上很罕见的‘老头子’M1911手枪,原产自白头鹰,1911年生产,性能和实用性都非常好,在白头鹰的部队服役了74年才下岗不干了。
但是这种手枪却一直流传在各种人士手中,出色的弹道和极佳的性能让它得到了很多人的青睐,包括沈凌。
“你们可知道,在华夏,私藏枪支是犯法的?”
沈凌说话的同时,轻轻摇了摇手枪,吹过的手枪的风响起了‘比比’的声音。
“知道,但是这枪可不是我们的啊,爷爷,这枪是杜峰给的,有事找他啊。”那痞子已经快被吓哭了,这枪是杜峰给他的‘先废了他,然后在杀了他。’这是杜峰的原话。
“好,我都知道了,拜拜。”
沈凌邪恶的笑了笑,将手枪放进了口袋里面,然后把一柄刀子放到了位于那痞子面前十厘米的地方。
......
走出去大概有几百米之后,沈凌才把那柄M1911从口袋里拿了出来,熟悉的手感和重量让他想起了在战场上厮杀的时候。
“这大人居然还拿着柄玩具枪,逗......”
“多大的人了,还玩玩具。”
沈凌在走路的时候总能听到旁边人的窃窃私语,但是对于他来说这种闲话不但不烦人,而且说得越多越好,这样沈凌拿着这柄枪就越安全。
因为这华夏,持枪可是要被判刑的,沈凌可没有华夏的持枪证,如果真的被抓到了,估计他有十个菊花都不够把他赎出来。
遵从着楚凌霄回家换衣服的指令,沈凌反反复复查了九遍这枪尼玛居然只有三发子弹之后换上了一件长袖的风衣,里面穿了一件白色的短袖衬衫,下身换上了较松的休闲裤,看起来十足就是一个屌丝。
因为筱雅曾经说过,沈凌几乎就是在带薪休假,所以他就在家开心的打起了屁股,直到晚上五点多钟的时候才被楚凌霄一通电话叫到了飞跃的楼下。
方靖如的办事效率比沈凌想象的要快得多,她先是要到了对方的联系方式,然后和对方聊了半天终于让对方舍弃了去和华夏某女星啪啪啪的机会来和筱雅谈一个问题。
沈凌一边开着筱雅的路虎新揽胜,一边想破了头皮也想不到方靖如是用什么方法劝服那个只知道啪啪啪的外国人的。
“对了,小哥你不是保安吗?怎么转行做司机了?”
方靖如坐在后排一边敲着笔记本的键盘,一边调侃着沈凌。
沈凌缓缓地将车停下道:“人在江湖飘,为了吃饭卖菊花都可以,我看司机的薪资比较高就来了,要不方秘术你包养我?”
“......”
方靖如表面上摇了摇头,但是心里却点了点头,她在下午的时候已经听到筱雅谈论沈凌的肌肉和疤痕的事情了,对于她这个腐女来说,没有什么比包养一个退役兵王更有吸引力了。
顺带一提,方靖如表面上虽然是筱雅的秘术,但实际上也是筱雅很好的闺蜜,两个人几乎无话不谈关系非常好。
还有,其实沈凌是退役兵王这件事上是筱雅自己猜的,因为在她而言,身上有那么多伤疤,而且还有枪伤的人,除了退役兵,估计就剩下那些成天想着绑架的黑社会了吧。
话说筱雅和那个专家会面的地方定在了榕城中心的一家饭店,其实这个距离并不远,从飞跃到那个饭店不过才几公里的路程,但是几人还没开出去多远,便遇到了华夏的一大特色。
没错,就是堵车。
自从华夏的竞技开始迅速发展,华夏的私家车也越来越多,路也就越来越堵,最后堵到了车行一米人走一里的程度。
这不,沈凌等人已经在比蜗牛爬都慢的移动速度上等了足足两个多小时,可是身后的飞跃大厦却还看的一清二楚。
“不行不行,司机小哥,马上都要到点了,再不去的话,那专家可就要走了。”
方靖如一边拍着纯手工的靠背一边看着前面如龙的的车道,密密麻麻全是汽车,堵得可谓是水泄不通。
“那能怎么样,难不成你要我开着99A主战坦克一路压过去?”
沈凌贫嘴的同时轻轻拍了拍方向盘。
他心里在盘算着一件事,如果现在让筱雅这个事解决不了,那么筱雅一定会不开心,不开心的话就可能把问题赖到路况上,而这样就会赖到司机上,那么就会赖到沈凌身上。
要知道沈凌现在必须全力讨好筱雅,不然自己的人生巅峰怎么办?
所以,沈凌要开启金光闪闪的装13模式了。
只见他松开了手刹,一脚将路虎新揽胜的油门踩到了底。
看了《都市逍遥兵王》前面几章内容之后,便不想出来了,想要一口气读完。想不到球菌竟然可以写出这样优质的文章,果断被圈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