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藏獒锋利的牙齿,像死神的镰刀,凶狠朝她的袭来。
顾沅沅顾不得肩膀上撕裂的剧痛,右手在地上一阵胡乱的摸索,慌乱间手上不知道抓到什么东西,她抓起对着藏獒的眼睛一顿猛戳。
鲜血瞬间喷涌而出,将顾沅沅染成了血人,十分可怕。
“嗷呜——”
藏獒惨叫一声,痛苦的往后退。
顾沅沅坐起身,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看藏獒发狂的东撞西撞,她害怕会被再次伤到,握紧手上刚才抓到的铁条站起身,在藏獒再次扑过来的刹那,她把铁条戳进藏獒的另一只眼睛。
动作又快又狠!
在这一刻,她无比庆幸以前常跟村里的老人上山砍竹子,练出一手的好力气,不然她今天真的得死在这里!
看着趴在上的翻滚的藏獒,顾沅沅飞快的躲到角落里,双手抱着伤痕累累的身体剧烈的颤抖着。
此时,江霆宵坐在主院客厅里,观看监控中顾沅沅与藏獒搏杀的情景,深不可测的眸底闪过吃惊。
她哪来这么大的力气和胆量?
他没记错的话,她以前每次见到阿猛总被它吓晕过去,更别说靠近它!
现在,顾沅沅那个女人竟凭一己之力戳瞎阿猛的眼睛!!!
江霆宵凝眉深思,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他感觉顾沅沅和以前似乎有些不一样。
“江少,她好像撑不住了!”
助理林扬的声音从旁边传来。
江霆宵抬眼,看见监控里顾沅沅已经倒地不起,凉薄的唇勾起抹冷笑。
还以为她有多大能耐,原来不过如此!
“江少,你答应过二少不杀顾沅沅!”
林扬见他没有要让人施救的意思,犹豫了一下,小心翼翼的开口提醒。
江霆宵皱了皱眉,“算她走运!让人把她弄回去吧!”
林扬见他松口,立刻走到边上打电话。
片刻后,他回到江霆宵身边,恭敬地汇报情况:“江少,顾沅沅已经送回西院了。另外,下面的人刚传来消息,那个女人已经找到了。”
“把人带过来!”
江霆宵端起面前的咖啡,闻着咖啡的香气,思绪飘回到那天晚上。
那天晚上,他神智不清,可是女人的柔软,还有她身上那股淡淡的奶香味却让他记忆深刻。
第一次,他有了想将一个女人留在身边的冲动!
一个小时后,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夏梦被带到江霆宵面前。
江霆宵盯着她清纯的脸,莫名觉得她和顾沅沅那个女人有几分相似,但这个想法很快被他给甩掉。
“那晚,是你?”
夏梦看着沙发上全身散发着生人勿近气息的俊美男人,一眼认出他就是全海城所有女人为之疯狂的人,心砰砰直跳,极致的兴奋,让她完全迷失方向。
“没、没错,就是我!”
刚才她又被她那对嗜钱如命的养父母逼着去酒店陪客,突然包厢里冲进来几个男人,二话不说架起她,将她强行塞进一辆豪车。
在来的路上,为首的男人问她几天前晚上是不是去过一间名叫“夜色”的酒吧,在那里订了一个086包厢。
她想起来她确实和一个男人去过那家酒吧玩过,至于是不是那个包厢号她也忘记了。
见对方的车那么豪,又一直追问那晚的事,她想这里面肯定有故事,便抱着搏一把的心态承认了。
没有想到找人的,竟是海城首富江霆宵,江大少爷。
这下她赚大发了!
确定她就是那晚的女人,江霆宵冰冷的眼眸流露出少有的温柔:“可找到你了!”
清风创作的《信徒》给人惊喜,写作手法充满创意,还能够将江霆宵顾沅沅的人物形象塑造的如此成功,从这里就可以看出清风的写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