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嘀嘀的好奇心得不到满足,吊在空中不上不下的,别提有多难受了。楚一一那妖精,真害人不浅,毁人不倦,满足一下自己的好奇心又不会死掉。
看看时间,21:50了,商嘀嘀保存网页,关电脑,睡觉。别以为白里透红与众不同人见人爱的完美肌肤是舍得砸银子就保养得出来的,其实睡美容才是最好的保养品。
专家说了,晚上十点到早上六点,是最好的睡眠时间。所以,商嘀嘀对于早睡早起贯彻执行得非常的彻底,良好的生活习惯就是这样养成的。
当然,早起是一件很辛苦的事,特别是在上海,大冬天的早起,很是折磨人。但是,商嘀嘀从没睡过懒觉。
楚一一对于商嘀嘀早起的理由很是无法接受,那妞说:“早起的鸟儿才有虫吃,你不觉得晨跑的男人,特别是夏天晨跑的男人,很有看头吗?”露胳膊露腿的,多养眼哪。
楚一一觉得商嘀嘀就是一典型的色女,还是巨色的那种。最可恨的是,你要晨跑就跑吧,也没人拦着,可是干嘛非要拉上自己,大清早的扰人清梦,太要不得了,做人要厚道。
只是商嘀嘀一点自觉都没有,每次一到五点半,就把门拍得震天响。楚一一强烈抗议:“你能不能把我当漏网之鱼给放了?”
“不能!”商嘀嘀拒绝得斩钉截铁,一点商量的余地都没有。
“为什么?”死也要死个明白,否则,死不瞑目。
没想到商嘀嘀那妞的理由,天怒人怨:“我那么辛苦的爬起床,怎么可能见得你好睡。”
楚一一真是气坏了,真想灭了商嘀嘀为民除害,无奈技不如人打不过她。真是误交匪类,如果时间可以倒流,楚一一一定要和商嘀嘀陌路,摊上这么个好友,真是肠子都要悔青了。更可恨的是,自己只要一被吵醒,就再也睡不着了。只得认命的起床。
最气人的是,明明商嘀嘀每次都比自己早起,可每次都让人等。至于么,是去晨跑又不是去相亲,可商嘀嘀每次都要打扮得跟一天仙似的才出门。
商嘀嘀据理力争:“当然要打扮得跟天仙似的才出门,否则,邋里邋遢的出门,要是真遇上了白马王子,岂不是一点胜算都没有?”
遗撼的是,真正的骑着白王的王子一回都没有遇见过,变态的色狼倒是遇见了几回,还好,商嘀嘀的拳脚功夫不错。
商嘀嘀得意洋洋极了:“那当然,你以为我当初为什么累死累活的去学武?就是为了防狼!”
今天给大家介绍的这部小说为《迟钝老公好难教》,非常值得二刷,喜欢看小说的朋友不能错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