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清冷的月色笼下来。
他刚毅,又不近人情的脸部轮廓,被绕上一圈圈模糊的光晕。
香烟袅袅。
一缕缕青烟浮上来,男人狭长的凤眸,透过冷冷清清的无框眼镜片,直直看向二楼透着灯光的窗棂。
就那样,无言的守了一夜。
等到第二日。
南初顶着一对熊猫眼,一瓶子粉底都快用完了,也没遮住多少憔悴。
可她得跟现实低头。
失恋归失恋,班照常得上,假一天都不敢请。
请一天,扣一天工资,那她就甭活了!
但刚从楼梯上下来。
南初就嗅到一股很熟悉的饭香味,混合着牛奶的鲜甜,直接顺着鼻腔,暖进了心窝子。
她还迷糊着,没睡醒。
以为是陈一一良心大大的有,特意起了个大早,给她做爱心早餐,哄她开心呢。
人一进厨房,温香暖玉的小身子,就从后面抱住“大厨”的腰,软绵绵,跟棉花糖一样的小脸,在上面蹭了蹭。
南初打了个哈气,“亲爱的,我想吃熏火腿鸭都治,你做给我吃呗?嗯?”
“胃一直不好,早上还想吃熏火腿?丫头,你能让人省点心吗?”霍云霆穿着一粉色蕾丝围裙,那是陈一一突发奇想买回来的,应该一次没用过。
这会儿套在身材比例无限完美的男人身上。
小是小了点,可硬是将霍云霆那不会过分膨胀,却也不干瘪无力的肌肉,给勒得,有棱有角,力量十足,让人忍不住想凑上去,抓一把。
南初记得,她的第一次,就是被这男人抓着小手,在那上面摸来摸去,摸上瘾了,也就不觉得那么疼了!
他好像在那方面很有经验的样子。
是因为和陈曦儿做过很多次吗?
毕竟他们从小就认识,更是人人羡慕的金童玉女,还结过婚,领过证……
“在发什么呆?想要了?嗯?”霍云霆拿了一杯牛奶,手把手的喂她喝。
里面加了很多糖,她就喜欢这么甜的!
一恍神,白花花的牛奶,顺着她的嘴角就流了下来。
白是真的白。
唇也是真的粉嫩。
男人愣了一瞬,旋即笑着俯身,带了一点凉意的薄唇,轻啄着她,吃她的唇,混着牛奶。
他含糊的问她,“晚上几点下班,我接你回家?”
“我……”
南初又心神荡漾了。
可很快,陈曦儿的电话打了过来。
霍云霆推开她,示意她不要出声,就要接电话。
南初一下子就被刺激的够狠。
她有一种和别人老公偷情的错觉和羞耻感!
她死死揪住霍云霆的袖口,乌溜溜的大眼睛,一眨一眨的,就泛上了水光,哑声道:“不许接,你要是接了,咱俩就彻底完了!”
“南初,你以前不是这样的,就不能乖一点?曦儿在生病。”
霍云霆总说,她很甜,很sweet,性格跟春天似的,柔和温暖,是男人最喜欢的那种。
实际南初很想跟他说,比起春天,她很想成为他的夏天、秋天,还有冬天。
她需要多彩的人生,丰富的性格。
而不是一味的讨好他,被他安排,任他娇养在金丝笼里。
但以前的南初不敢,她害怕惹他生气,害怕他会因为她的忤逆不开心,讨厌她,甚至和她分手!
只是这样唯唯诺诺的爱,真的,算是爱吗?
南初苦笑,仰起头,硬是将眼泪给憋了回去。
她松开手,背过身去,说道:“霍教授,不打扰您和霍夫人通话了,但这里是我朋友的房子,请您尽快离开,再见!”
看过《烈艳》后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最开始是被剧情吸引,到最后发现唐子所传达出的价值观和思想很不错,是我喜欢的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