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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整片东北林区开始赶山狩猎

从整片东北林区开始赶山狩猎林叟

主角:李小锋,林秀英
林叟将《从整片东北林区开始赶山狩猎》的框架搭建的非常完整,整篇文章剧情紧凑,从不拖沓,在一些情节上还有很多惊喜,让人意想不到,《从整片东北林区开始赶山狩猎》内容简介:重生回1986年,那年爸妈身体健康,两个哥哥还没遇难,妻子也刚嫁过来,风华正茂。这个年代不禁枪,不禁猎,是最狂野,最奔放,最热烈,也是最激情的年代!李小锋背上钢枪,踏进山林深处,放犬逐兔,撵鹿猎獾,与野猪狭路相逢,与猞猁沼泽对峙,与黑熊雪地鏖斗,与远东豹山林血战,肆意忘我,好不快哉!巴掌大的松茸,小臂粗的老参,肥硕滋补的雪蛤,价值千金的灵芝,时刻准备着被你发现。...
状态:连载中 时间:2024-05-24 11: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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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妈看你身上脏嘛,给你打打~”

陈秀娥干咳一声,手上的鸡毛掸子高高举起,轻轻落下,装模作样的在李小烽身上轻轻拍打了几下。

“那另外那只手上那么老粗的麻绳是要干啥玩意儿?”

李小烽抻了抻酸麻的胳膊,用下巴朝老妈的另一只手点了点,眼睛里满是笑意。

“这不你爸他抽了一上午烟,跟个煤球炉子似的,呛死了,教他别抽他就是不听,我准备把他绑起来。”

陈秀娥理直气壮的道。

“?”

另一边脸色阴沉的李父一愣,他原本还想看看自己这个彪老娘们儿吭哧瘪肚说不出话来的糗样,万万没想到啊,居然这么自然而然的就推到他头上来了。

瞧见李小烽在一旁偷笑,陈秀娥终于也反应了过来,拿着鸡毛掸子就在李小烽的屁股上抽了两下。

“长本事了!敢来逗你妈!”

嘴上这么说,但陈秀娥还是赶紧招呼英子把家里的黑膏药拿过来。

她刚刚可看到了,老三的脖子上胳膊上到处都是血口子,虽然能看出来是荆棘刺儿划的,不严重,过个两三天自己就能长好,但她还是心疼的不行。

老三是被她从小带在身边娇生惯养着长大的,啥时候遭过这老罪?

老大老二听到院子里没有像想象中那样大打出手,也带着各自的媳妇儿从里屋好奇的钻了出来。

看到李小烽扛回来的半扇野猪肉和一堆下水,俩人更是险些惊掉下巴。

“老三,这都咋弄的,快说说!”

大嫂二嫂也是一脸惊奇的看着李小烽。

林秀英拿着黑膏药过来想要给李小烽贴上,但却被李小烽摆摆手拒绝了。

他身上的这些伤口都是小伤,过不了几天自己就好了,趁不住上药。

况且这些膏药都不知道放多久了,失没失效都不好说,别再给他捂感染了。

这下大嫂二嫂可更惊奇了。

这还是那个肩不能扛手不能提整天只知道招猫逗狗不务正业的小叔子吗?

怎么一夜之间就跟变了个人儿似的,精神头都不一样了!

……

堂屋里,几人围在一起,听李小烽绘声绘色的跟他们讲山上的遭遇。

陈秀娥则和儿媳林秀英在灶房叮里咣当的处理下水,张罗着烧饭做菜。

只是不知为何,切着切着猪肝,林秀英的眼神就不由自主的瞟向了那讲到兴起,踩在堂屋椅子上比手画脚的李小烽身上。

看着自家男人那精壮的身体,林秀英不知想到了什么,白嫩的脸颊上忽的飞起一片绯红。

陈秀娥走过来轻轻推了推发呆的林秀英。

“切薄点,尽量多切几片儿。”

“咱家大功臣从小就好这一口,切坏了小心他找你算账。”

林秀英赶紧收回目光,吐吐舌头,专心致志的切肝子。

陈秀娥一边剁大白菜,一边笑的意味深长。

这个自从嫁进门儿以后就一直和家里人颇有些生疏的儿媳妇,脸上终于有了变化,不再是一副幽怨的模样了......

随着烧猪肚、拌猪肝、猪心汤,还有黄澄澄的苞米饭上桌,全家人终于喜气洋洋的坐到了一起。

这年头能吃上这么一顿全荤的不容易,农村就是这样,一年到头都吃不上几顿像样的好饭菜。

“老三啊,你跟隔壁屯儿的水生大爷学枪,也不告诉家里人一声,我们还都以为你整天吊儿郎当的要当街溜子呢!”

二哥往嘴里塞了老大一口肚条,一边干饭一边口齿不清的埋怨。

大哥大嫂附和。

“那我要是说了,你们指定不让我去啊!”

“爸和妈不就想着把我拴在他俩的裤腰带上,最好是永远都在他们的视线范围里嘛~”

李小烽摸了摸鼻子,打个哈哈,把不能解释的事一股脑全都推到水生大爷身上。

比如他那枪法,总不能说是无师自通的吧。

反正水生大爷以打猎为生,基本也不怎么着家,这么好的幌子不用白不用。

……

吃完午饭已经两点多了。

李小烽打着饱嗝,喊来全家人一起分野猪肉。

“咱家就留二十斤吧,剩下的一百来斤我拿到镇上去卖。”

“今年咱家地里遭了灾,就是全家老小一起挨饿往少了吃,那余出来的粮食也不一定够交公粮。”

“这一百来斤我拿到镇上去卖,换成钱,到时候公粮不够就用钱买。”

李父点点头,表示赞同。

一家之主都表态了,其他人自然也没什么异议。

李小烽原想让英子挑几块肥的割下来,吃着香还能焅猪油,但英子纠结来纠结去,到底还是只切了二十斤瘦肉留下。

野猪和家猪不同,瘦肉太多了,而且口感说实话也差距很大,又柴又老,还一股子腥臊味儿,被屯儿里的人喊做贱肉。

肉铺的家猪一块一斤,而野猪肉在集市上只能卖五毛,足足差了一半的价格。

不过要是带着猪肚子上的肥膘,那价格就还能再高一点。

英子只留了瘦肉,没去动膘子就是这个原因。

“好媳妇儿啊!是个能吃苦,知道持家的。”

“自己上辈子怎么就那么浑呢?这么好的媳妇儿都不知道疼......”

李小烽感慨万分,然后就指挥着英子又切了半条肉边包好,自己则找了个干净的麻袋,把剩下的野猪肉全都装了进去。

背起麻袋,提溜着肉条,李小烽直接就去了屯子东头的马大爷家。

李父蹲在门口,吧嗒吧嗒抽着旱烟,目送李小烽离开。

他那古铜色眉头紧皱的额头,难得的松开了许多。

“长大了啊......”

……

半条边肉下去,李小烽顺利的借到了马大爷那辆除了铃不响,剩下哪儿都响的二八自行车。

别看这东西破,但一般的村里人还真买不到。

这玩意需要自行车票才能买,价格也不便宜,都快接近两百了,也不知道马大爷怎么弄来的。

改天得去套套老爷子的话~

将麻袋横放在刚梁上,李小烽略微晃了晃,很稳定,这才满意的踩上踏板,一路溜坡,直往曹家镇集市去。

这年头的自行车主打的就是一个皮实耐操,别看破破烂烂的,跑起来那可没有一点儿问题。

风从耳边轻轻划过,李小烽的心也跟着慢慢飞了起来。

此行卖野猪肉是其次。

他的主要目标,是枪!

有了枪,他才能做大做强,再创辉煌!

书友评价

  • 没了她
    没了她

    如果现实生活中能够出现《从整片东北林区开始赶山狩猎》中的人物李小锋林秀英就好了,大概是不会有了。林叟塑造人物非常成功,让人深陷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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