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彩云闻言赶了过来,陪笑道:“亲家母,办酒都是男方出钱,再不济也是男女双方一起出,不行我们一人出一半吧。”
林霞薇闷哼一声:“给不给随你们,大不了这婚不结了,我中意的儿媳妇本来就是夏夏,不知道你们用什么伎俩让延深非得退婚娶沈茵宁。”
林霞薇是个讲迷信的人,之前就找人算过他们仨的八字,也知道沈茵宁与顾延深相克,大忌。
只是儿大不由娘,顾延深非说这些是迷信非得娶沈茵宁。
对这桩婚事,林霞薇一直很不满意。
顾家这桩婚事,是钟彩云和沈茵宁费尽心思得来的,两人在婚礼前已经领了证,顾家豪门这块肥肉她们自然舍不得丢掉。
况且当这么多亲戚面前被退婚,是一件丢脸到家的事。
以后还让沈茵宁怎么做人。
钟彩云只能妥协:“好,那就依亲家母的意思,酒宴的钱我们掏,茵宁本来爱的就是延深这个人,没有图顾家的钱,以后嫁到顾家,还望亲家母多疼爱茵宁一些。”
钱都掏了,钟彩云自然要将沈茵宁单纯善良的人设立的更稳些,同时拉拢林霞薇日后也能让深茵宁日子更好过。
钟彩云母女硬着头皮继续推动婚礼的进行。
仪式的最后环节,是新郎新娘交换戒指。
顾延深刚要将戒指套到沈茵宁无名指上。
台下的林霞薇“哐当”一声晕倒在地上。
“啊!婆家人晕倒了!”
一行人瞬间手忙脚乱,掐人中的掐人中,人工呼吸的人工呼吸。
林霞薇没有丝毫醒来的迹象。
只有沈夏夏明白,这都是这场强行联姻带来的后果。
八字不合,先煞家人。
林霞薇八字比较弱,自然是首当其冲被煞。
一切只是刚开始。
“让我来!”
沈夏夏快步到林霞薇薇身边,从包里拿出一张符篆,烧为灰烬,冲泡在水里给林霞薇缓缓灌了下去。
林霞薇这才慢慢苏醒过来,看见沈夏夏的脸十分高兴:“夏夏是你救了我啊,真可惜延深娶的不是你。”
听到这话,旁边的深茵宁脸上青一阵白一阵。
“谢谢你,救了我妈。”顾延深抬眸跟沈夏夏道谢。
沈夏夏掏出一张名片递给顾延深:“这次就当送你的,以后有事再来找我,我给你优惠。”
旁边的陆璟琛眸光暗沉,这女人居然在婚礼上做起了生意,还是她妹夫的。
虽然沈夏夏带来的符篆已经所剩无几,但是顾家接下来一定会让沈夏夏大赚一笔。
这笔买卖不亏。
晚上沈夏夏和陆璟琛坐车回家。
路口等红绿灯时。
阿辉瞥见一个在路边行走的奇怪女人。
阿辉眉头轻皱指了指女人的方向:“这不是蒋家大小姐蒋佳妮吗?怎么大晚上一个人在走路?还是这么奇怪的姿势。”
沈夏夏顺着阿辉的手指看去。
女人二十多岁的模样,面容姣好,身材凹凸有致,一头齐耳短发,穿着一件白色紧身连衣裙。
奇怪的是一只脚上穿着一只粉色高跟鞋,另一只脚上却光脚踮着走,脸上时不时露出滲人的笑容,走火入魔一般。
从姿势上看,女人应该走的很痛苦,每一步挪得都很艰难。
好似背着重物负重前行一样。
只有夏夏能看见,蒋夫人背上趴着一只浑身是血面目狰狞的女鬼。
女鬼脚上穿着另外一只粉色高跟鞋。
女鬼似乎也发觉了车窗内的沈夏夏,机械地转头,冲着夏夏阴阴一笑。
冤有头债有主,女鬼和蒋夫人一定有所关联。
再这样下去,蒋佳妮迟早会死。
“你刚才说她是谁?”
“蒋佳妮,三合集团总裁蒋天明的独生女佳妮。”
就在此时,一辆豪车停在女人面前,两个佣人将女人蒋佳音扶上了车。
沈夏夏眉稍微挑,生意来了。
“你知道他们家在哪吗?”
“当然知道,蒋家与陆家是重要战略合作伙伴,”
“把他地址给我。”
“夫人您要这干嘛?”
“随便问问。”
旁边男人眸色微沉。
这女骗子又想打什么主意。
晚上到家,陆靖川刚应酬完回来,满身酒气。
从陆璟琛出事后,陆靖川是这一辈里掌握陆氏产业最多的人。
陆靖川被福伯搀扶着摇摇晃晃走了进来。
恰巧碰到刚回来的路璟琛和沈夏夏。
借着酒劲,陆靖川发着牢骚。
“这个蒋大小姐早不跑晚不跑偏偏这个时候跑,到手的单子飞了。”
看到陆璟琛和沈夏夏还不忘揶揄几眼:“我在外面累死累活的养着你们这些吃闲饭的,璟琛哥,你瘫了,都靠我养着你,按理你应该叫我一声哥才对,我才是陆家有以后的接班人。”
陆家的天下有一半是沈夏夏公婆打下了,陆璟琛没在的时候,是陆氏的一把手。
不知道这个陆靖川在这里找什么存在感。
若是平时沈夏夏高兴要怼回去,只是今天陆靖川喝了酒她懒得搭理,况且她现在有更重要的事。
沈夏夏眸色微敛,看来蒋大小姐今晚的举止惊动了蒋天明。
看蒋夫人的状态,已经被缠着有些日子了。
沈夏夏试探性地问:“蒋小姐最近好吗?”
换做平时,陆靖川绝对不会搭理她,喝醉后的陆靖川和平日判若两人,说话滔滔不绝。
“听说自从捡到一只粉红色的高跟鞋,蒋太太就像丢了魂,每天把那高跟鞋当宝贝似的,谁说都没用。”
“蒋总就是太惯着他女儿了,直接给她扔了不就行了,前些日子说在山上丢了一根心爱的手链,蒋总直接派一支搜救队搜山,最后什么也没找到。”
这条手链,沈夏夏在网上看见过。
蒋家悬赏一千万找这个条项链。
有了这些关键信息,沈夏夏心里有了主意。
《陆总白天反迷信,晚上跟夫人学算命》中沈夏夏陆璟琛形象栩栩如生,就像是活生生站在我们面前的人一样。真的让人佩服溏心巧克力的创作能力,真的好喜欢文中人物的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