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皓河老神在在回答道:“我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男人。”
当下的情形,宋隽怎么可能会相信,“不可能!你别再装了,普通人怎么会抽得起这么名贵的雪茄?”
凌皓河幽幽觑起眼,轻瞄了瞄手中夹着的那支雪茄,“这个东西很贵吗?”
宋隽识破一切般冷哼,“你还在装?你自己手上拿着的东西,你会不知道价值多少钱?”
凌皓河但笑不语,懒理之。
宋隽却只觉得他在心虚回避,正要继续质问......
后方的厕格里突然传出了冲水的动静!
厕格的门打开,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一手整理着腰带,一手提着公文包走出来,到洗手池边放下公文包洗了洗手,而后便转过身如不认识一般礼貌地向凌皓河道谢:
“这位先生,多亏有你愿意帮我拿一会儿这支雪茄,不然就只能扔了,一支挺贵的,浪费了可惜!谢谢。”
凌皓河莞尔:“举手之劳,不客气。”
程渡伸手将雪茄接过,自然而然叼在嘴角,便转身从宋隽旁边擦肩而过,径直离开了洗手间。
看到这一幕,宋隽的脸色凝住,眼里的质疑也弱了下去......
原来只是在帮别人暂时拿一会儿烟吗?
不能怪他误会,是这家伙刚刚夹着雪茄的姿势看起来太老派自然了。
回过神来,宋隽有些尴尬清了清嗓子,对凌皓河依然也没什么好口气:“白念说让你记得用纸巾擦擦脚再穿鞋。”
说完,便松手把鞋盒交给了凌皓河,转身出去。
凌皓河潋眸低头,看了看手上那个标价签上印着原价999¥ 折后39.9¥的鞋盒。
“......”
*
白霏霏看到宋隽出来,马上换了一副嘴脸,娇滴滴地贴过去挽上胳膊:“宋隽哥哥,不如我们请姐姐和姐夫一起去吃火锅吧,大家以后都是一家人了!”
宋隽看白霏霏眼神温柔下来,但对她这个提议却似乎透出了几分不情愿,还没开口答复,就被不远处传来的几个女花痴叽叽喳喳的声音打断......
“喂,快看,那边有个男人好帅啊!”
“我去!真的是又高又帅,一定是模特或者明星吧?”
“模特和明星怎么会出现在城中村这种地方?肯定不是啦!”
“好想认识那个帅哥,姐妹你帮我去要个微信呗!”
“别了吧,人家旁边好像有女朋友呢!”
白霏霏听到那些花痴们的议论声,不禁满面荣光。
她的宋隽哥哥就是帅到惹眼,走到哪里都有女人犯花痴!
可惜啊,宋隽哥哥已经是她的裙下臣了,那些女人再花痴也只能眼馋看看咯!
然而,听着听着,白霏霏就感觉指向似乎不太对,于是顺着那几个花痴路人偷瞄的方向看了过去,怔住......
只见,凌皓河已经换好衣服从洗手间出来,高大的身躯矗立在白念身边,身高差刚刚好是女孩子们眼中很萌的样子。
男人穿着白念给她买的白T恤,浅灰色运动裤,还有刚刚送进去的那双打折的运动鞋,已然没了先前衣衫不整时的狼狈与滑稽,帅得很扎眼。
城中村卖的衣服,款式难免有些过时老土,但穿在凌皓河身上,就很神奇得提高了档次似的,仿佛就是那些大牌时装周发布的新品。
而对于周围人的花痴议论,凌皓河司空见惯一般,置若罔闻,只是垂眼问白念:“去吃什么?”
白念抬手指了指前方,“那边是美食区,过去看看你想吃什么!对了,鞋合不合脚?”
“嗯,大小正合适,看来你已经很了解我的尺寸了。”
就这一句话,让白念先是一阵无语,然后面红耳赤!
谁了解他的尺寸了!
果然是个糙汉子,什么虎狼之词都好意思说出口!
凌皓河和白念两个人并肩朝美食区走去,而那几个女花痴羡慕的议论声还没有断......
就连白霏霏也盯着换装后的凌皓河看呆了!
怎么会那么帅啊!
那颜值,那气质,那风度!
可惜是个穷光蛋,不然她真想抢过来拿下!
“霏霏?怎么了?在想什么?”
肩膀被晃了晃,白霏霏才回过神来干笑了笑,“呃......宋隽哥哥,没、没什么!我就是有点担心姐姐,总觉得和姐姐闪婚的那个男人不像什么好人!”
宋隽蹙起眉,也看向了白念和那个男人走远的背影,语气沉沉的,“是不是好人都是她自己的选择,她自甘堕落,我们谁也拦不住。走吧,你不是想吃火锅?”
“嗯!宋隽哥哥,你真好!”
......
最终,白念带凌皓河去了小吃街。
本来是想带他吃点好的,但是百货大楼里的几家餐厅都比较贵,而她又把全部家当给了凌皓河当聘礼,口袋里仅剩的一点现金也用来给他买衣服了,没剩多少,得省着点花,熬到下个月发工资。
还好,凌皓河没意见。
两人坐在路边大排档的桌位上,凌皓河看着白念点的那些小吃,表情微妙,像从未见过。
白念见他迟迟不动筷,以为他是不好意思,便拿起一根淀粉肠递向他。
“别客气,快趁热吃吧!”
凌皓河却警惕地如同躲暗器一样,战术后仰,“这东西是什么肉做的?”
他的反应让白念有些不解。
“这是淀粉肠,不是肉做的。你没见过?”
“......”凌皓河眉心微聚,世界上还有不是肉做的火腿肠?
“挺好吃的,我不骗你,你咬一口尝尝就知道了!”
白念真心向他安利。
凌皓河是真的饿了,自凌晨遇难起,他还没有吃过东西。
犹豫了片刻,男人才试探性张嘴咬了一口尝尝,发现廉价的东西并没有如传说中那么难以入口,便抬手接了过来。
白念看着面前这个第一次吃淀粉肠的男人,却很心酸,觉得他真可怜。
不禁猜想他流浪的时候肯定是饥一顿饱一顿,没吃过这么好的东西,甚至还可能翻过垃圾桶里剩菜剩饭......
思及此,白念暗自下定决心,以后要努力工作,挣钱养汉,既然这个可怜的男人已经入赘跟了她,她就得负起责任,不会再让他吃苦。
“对了,冒昧地问一下,你为什么会流浪街头?你的家人呢?”
凌皓河动作一滞,掀眸,锐利的眸光与白念四目相对。
突然问起这个,这女人是发现了什么,在试探他?
之前就读过珍惜珍的作品,现在再来看他的《首富入赘我家宠疯了,我负责数钱》有种很惊喜的感觉,感觉珍惜珍的写作功底真的很好,可以化无为有,希望可以多出类似优质的文章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