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墨从酒店里出来,时间已经是夜里十二点半了,宿醉以后对周围事物的不真实感,出了酒店以后被冷风一吹,散了个七七八八。
她长吐一口气,站在路边边打车,便琢磨着手里的西装到底会是谁的?
这里虽然是市中心,但是寒冷的夜里,路上车辆明显少的厉害。
好不容易一辆出租车停在了面前,苏墨赶紧上前。
“师傅麻烦去一下燕郊市时光镇柳林村。”
“听都没有听过,太晚了,不去。”
“师傅,我可以多给你钱,给双倍,麻烦送我过去吧,我真的有急事。”
“不去不去!你找别人吧。”
司机说完踩了油门离开了。
苏墨追着车跑了几步,脚下徒然崴了一下,她才不得不停了下来,顾不上脚上的疼痛,她把高跟鞋脱下来,站在马路上,挥舞着手臂,继续拦车。
寒冬腊月,虽然脚上穿了一双厚袜子,但是此时踩在地上,依然是透心的凉,凉的刺骨。
刚才崴脚的地方,一阵阵疼。
但是苏墨却已经顾不上是凉是疼,只着急的看着路上来来往往的车。
眼看着那些出租车一个个的拒绝,一次次升起希望,然后又失望。苏墨心里越发着急,要怎么办?难道真的要等到天亮吗?
不行,阿婆那样的性子,如果她不回去,只怕她是死活都不肯去医院的,那么大年纪的人了,只怕多耽误一秒都是危险的。
她低头翻着手机,想要从手机中找找有没有谁可以帮忙的,却发现,她手机中的联系人,真的少的可怜。
她出国五年,这几年跟国内几乎断绝了联系,现在能联系上的,也就魏可儿和叶阑珊了。
但可儿经济条件都跟她差不多,她们都是从乡下出来的,这个时候,她找不到车,她估计也不好找。
叶阑珊虽然不是跟她们从一个地方来的,但是苏墨知道她的条件其实也并不好,不然也不会一个小姑娘去酒吧那种地方打工了。
苏墨拿着手机的指尖发白,犹豫片刻,她给叶爵打了过去。
她跟叶爵从小就认识。
说他是除了魏可儿和叶阑珊外关系最铁的也不为过。
她跟叶爵是小时候在阿婆那里认识的,但是他却跟她们不一样,他家庭背景深厚,苏墨之所以跟他认识,是因为叶爵小时候在乡下住过很长一段时间,大概足有两三年的样子,后来苏墨才知道,他那是被家里人扔到乡下去历练去了。
当初她出事,就是叶爵把她从那个地狱一般的疗养院里救出来的,后来出国,他也没少出手帮她。
可就是因为帮的太多了,她才不想总麻烦他,现在看来不麻烦都不行了。
然而,苏墨把电话打过去以后,那边响起的却是机械的女音。
关机了。
她的心瞬间沉入谷底。
这下,…只能靠自己。
片刻后,她收起手机,又开始挥舞手臂拦出租车。
。
陆清泽喝的有点多,路上一直坐在后座闭目养神。
快到荣景路的时候,他才睁开了眼。
目光无意中往外瞥了一下。
路边灯光下,女孩子的身影单薄的厉害,即便是穿着羽绒服,他依然能看出这个女孩子的纤细。
“停一下。”陆清泽忽然开口。
车停在路边,距离苏墨大概50米的位置,往外转头就能看到马路对面她手臂不停的在空中挥舞,眼看一辆辆车停下,她耐心的跟人谈价格,而后那些车又一辆辆毫不留恋的离开。
没过多久,一辆大众帕萨特慢慢悠悠的停到了她的面前,苏墨冷着脸站在路边,看都没看那车一眼。
车上男人笑着把车窗降下,“美女,去哪啊?我送你。”
苏墨毫不留情面的回了句,“不需要。”
说完,她便往旁边让了让。
那车上的男人似乎完全没有被她冷淡的态度影响到,反而是直接从车上下来到了苏墨面前。
男人倒是长的人模狗样的,却半点不做人事,下来以后丝毫不给苏墨反应的时间,下来就冲着苏墨的脸上摸去。
此时在不远处车上坐着的男人一瞬间脸上所有的温和全都褪了个干净,取而代之的是冰冷的狠厉。
他刚要有所动作,就见原本站在台阶上一动不动的苏墨忽然抓住了那个男人的手用力一拧,紧接着膝盖往上一顶,那男人就啊的叫了一声,痛苦的蜷在了地上。
竟是一手漂亮的擒拿术。
陆清泽先是愣了一下,而后唇角微不可见的勾了起来,脸色也渐渐温和了回来,“给忠叔打电话,让他来帝煌酒店门口来送个人。”
说完,他顿了一下,清冷的目光移到了外边女孩子的脚上。
“再让他带双舒服点的女士棉拖鞋过来。”
“是,先生。”
陆华其实早就看到路边的苏墨了,那么漂亮的一个女孩子,大半夜站在路边拦车,想不引人注意都难。
只是,他没想到先生会让人送她,而且还是让忠叔过来送,忠叔是荣景花园这边的管家,也是小少爷的御用司机,平时就连先生都不用他开车。
而且,作为陆清泽的特助,陆华对他的为人再了解不过,平时那么清淡疏离的一个人,他还真没见过他对谁关心过,当然,陆家二老和宁宁除外。
而此时他竟然让忠叔送一个路边的女孩子。
是这女孩子有什么特殊之处?他并不觉得他们家先生出手帮忙是因为这个女孩子漂亮。
看见漂亮的女孩子就会想要伸手的人,是白逸凡,不是他家先生。
可除了漂亮,那还能是因为什么呢?
陆华心中惊疑不定。
《陆先生的闪婚甜妻》的好看并不是吹得,从故事内容到人物性格和形象都是很生动的,尤其是里面的主人翁苏墨陆清泽,个性鲜明突出,实在是太喜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