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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爷

狗爷不姓诸葛

主角:陈一,福爷
《狗爷》是一部很多朋友喜欢灵异风格小说,又是不姓诸葛的作品,很值得一看。在人物和情节设定上,很有自己的风格特点,不落俗,《狗爷》内容:明明只是一条狗,可他却活成了盖世英雄!狗爷不过是社会最底层的一个屌丝而已,糊里糊涂却扛起了守护华夏的重担!所以,草根也可以变为英雄!我不入地狱,谁爱入谁入!狗爷扛着大夏龙雀刀,一口浓痰就吐在了鬼子阴阳师的脸上:”杂鱼,TMD吃了熊粪豹子屎了,敢来爷爷的地盘上搞事请?你家主子来老子这耀武扬威,钢铁侠的面具现在还被我外甥当尿壶呢......
状态:已完结 时间:2021-05-28 05: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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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国的军队这几年有钱了,从上到下都在换装,慢慢的在向世界一流军队看齐。旧疆高原上的边防部队这次也得到了一大批的新式武装,上上下下热情高涨。一般的部队都是自己派兵到军区认领,可是边防日常巡防任务重,根本就抽不开人手。

所以军区就安排狗爷的部队去帮忙押运这批武装,顺带到边防培训一下新式武器的用法。狗爷听得此事,那里还坐得住啊,在医院几个月都快逼疯了。急急忙忙就办了出院手续,也来不及再管仇楠怎么样了,直接打车就回了营区。

狗爷回来刚好赶上出发,和营长报了个到,就收拾东西上了车。这趟路程相当远,路也不好走。营长就让狗爷带了几个侦察兵,开着小吉普在前开路,侦查情况。

一路逢山开路遇水搭桥,白日行军夜晚扎营,见识了旧疆的大好风光。从城市到荒野,从沙漠到草原,既有雪山、冰川,又有戈壁、良田。一时走在山谷,河流潺潺,一时又走在山顶,白云皑皑。

虽说山高路险,但是都在营区憋得久了,出来散心一样的任务,心情都很放松。再说了,虽然押运的是非常重要的武装,但是这还是夏国境内呢,谁敢造次。

狗爷这次归队,受到热烈欢迎。一段时间来,纷纷嘘长问短,啥活也不让干,还当病人一样伺候着。狗爷和战友团聚,自然欣喜,只不过大家总是有意无意的往狗爷的裆部扫两眼的举动,让他分外郁闷。心下就更加愤恨那只该死的老狼了。

这几日行军,渐渐就开始上了高原,有些战士慢慢出现高原反应,头晕脑胀、呼吸不畅。而狗爷得益于从小练的道家呼吸法,反而没什么感觉。营长下令,就地扎营休整几天,以适应高原气候。

而让狗爷也和部队的副参谋长一起先走,到边防部队去做一些准备工作。走到一半,副参谋长突然转向,带大家来到了一座纪念碑前面。这是夏国一次对外反击战争的纪念碑,当年邻国蚕食夏国领土,挑起战争,被夏国军队狠狠教训一顿,几十年都不敢再叫嚣。

一行人来到纪念碑前,敬礼献花一通祭拜完成,这是每个路过的夏国军人都会做的事。之后却见副参谋长掏出几瓶酒洒在地上,又掏出一把烟点上,一个人坐在纪念碑前自言自语。

狗爷也听说过,这副参谋长的长辈当年就有人参加此次战争而牺牲,他自己本人也是打过另一次反击战的老兵。不知是想起了家人还是战友,一时间居然眼泪婆娑。狗爷在一旁感叹,真是宁为盛世狗,不为乱世人啊,安宁的生活来之不易啊!

狗爷突然想起来,自家的二爷爷也参加过这次战争,好多年都没有消息了,都不知还在不在人世啊。正想着呢,就听参谋长招呼大家上车,一同进发,来到了边防部队。

等狗爷为自己的战友安排好营宿和伙食准备,大部队也就到了。交接完成之后,一般人代替边防的战友值哨,一半人手把手的培训新式武器的使用要领。狗爷则和几个边防的军官一起勘察新式武器的阵地修建位置。

一连走了好多天,大家都佩服狗爷的身体素质和专业技能,说是老高原都比不上狗爷能撑。而在这期间,居然多次遇到在边境线上牧羊的外国牧民,嚷嚷着要拿羊和毛毯等手工艺品和狗爷换酒喝。

狗爷一问边防战友才知道,这条边境线夹杂着四五个小国家,地广人稀,基本都是游牧民族。这些国家除了牧业,其他的都是极其不发达。牧民经常来边境线上找夏国人换一些生活用品,尤其夏国的白酒最受欢迎,往往一瓶酒就能换一只羊。

狗爷一听啧啧称奇,心里头却动了别的心思。狗爷知道,这些小国可没有夏国管的这么严,牧民的手里肯定都是有家伙的。要找那老狼报仇,还得着落在这些牧民身上。

隔天狗爷休息,就到炊事班找借口要了半袋盐,去营部偷了营长的两条烟,还把黄蜂一直藏在裤腰带上的一块黄金挂饰给揪了下来。一个人背着东西就到边境线附近溜达。

一直到了半晌午,才见几个牧民骑着马晃晃悠悠的赶着羊经过,狗爷连忙隔着铁丝网大喊。终于把牧民招了过来。这些边境牧民大多会说几句夏国语,一问才知道狗爷想和他们换东西,当先就要把羊赶过来让狗爷先挑。

狗爷把盐直接送给了牧民,又给每人发了一包烟,把牧民哄高兴了才支支吾吾的说要买枪的事。几个牧民一听,这算什么大事啊,直接打开马上的包袱,就凑了一堆让狗爷看。

狗爷一看,这都什么呀?简直都是锈铁疙瘩。翻检了半天才组合了一只老式的AK,还有一把估计是二战时期的老式步枪,看外形像是大名鼎鼎的莫辛纳甘步枪。不过居然有一盒还没有拆封的AK7.62子弹,就算是惊喜了。

牧民见狗爷不满意,就从腰里拔出一支擦得油锃乌亮的老式TT30型手枪来,附带还有备用弹夹和一百多发子弹。狗爷一看大为满意。这手枪虽老,但是保养得不错,威力又大,夏国也有同样的版本,狗爷新兵的时候就是玩的这种手枪,非常熟悉。

牧民告诉狗爷,这三只枪一共要换二十,不,三十瓶好酒才行,不然一百斤盐也行。狗爷心想我到哪给你找这么多盐和酒啊,虽然便宜,可是买不到啊。一狠心就把黄蜂的金挂饰给拿了出来。

金子果然是硬通货,牧民一件不仅满口答应,还让狗爷一定牵几只羊走。狗爷心说,这件东西拿到山下可不得换一卡车的盐!算了报仇要紧,反正黄蜂家里有钱得很。

狗爷盛情难却,在牧民的热情要求之下牵了两只羊回到了边防营区。黄蜂一见狗爷拿自己的金挂饰就换了两只羊,大骂狗爷的脑子被驴踢了。狗爷翻着白眼,让他只管骂,但是不要声张出去就好。

自己夜里偷偷把这些东西拆成零件,装到营里的运输车备胎里面。可是那老式步枪实在是太长了,没办法只好把枪机卸掉,用铁丝绑在了另一辆车的油箱下面。

山上天气变得很快,大雪封山在即。任务结束时,都已经快老兵复员了。一回到驻地狗爷就趁着站哨,把买的枪用油纸一包,翻墙出去埋在了离部队不远的一个废弃水渠里。

可是那天不巧,藏着老式步枪的那辆车居然出了点问题,被开到维修所去了。狗爷没有找见车,心里暗叫不好,这下要出大事了。

果不其然,那只老式步枪被人发现了。直接追查到狗爷营里,狗爷自己主动自首。只是咬死了说是买来收藏的,而且没有枪机,只是个外壳,拿来当摆件的。

也亏的是没有枪机的二战老古董,而狗爷平时又表现很好,才没有被送到军事法庭,但是一个记大过是少不了的。这件事一出,狗爷心里就不太舒服,对那老狼的恨意又添了几分。再说狗爷都当了八年兵了,感觉都要跟时代脱节了,就自己打了复员报告,跟着老兵一起复员了。

这狗爷一走,黄蜂那里还待得住,也一起不干了。二人这可算不上光荣退伍,这可没有办法荣归故里,给家里人交代。不得已,打算在市里先住下,等稍微混出点名堂再回家。

因为手上都有复员费,也不愁钱,先是痛痛快快放纵了了几天。可是,八年的部队生活,已经养成了一日生活制度的习惯,出来了猛地一下,难以适应。还没有一个礼拜,就无所适从了,真是不知道从哪里开始。

狗爷惦记着找狼王报仇的事,就和黄蜂商量怎么办。琢磨着先是偷偷取回埋在水渠的武器,又给团场的小黄打电话问问情况。找个借口,就说是二人复员了,找不到什么活干,就寻思着去沙漠采点特有的药材,拿回黄蜂的老家广南省去卖。那边比较发达,有钱人多,能卖上个好价钱。

小黄在电话里一听就说,冬天没有人进沙漠,再说马上过年了,你们要是没有地方去,就来我家吧。他们一家都要回口里老家过年,团场地边的房子闲着呢。你们先住着,等过完年开春再去,那才是采药的季节。

二人坐车来到小黄家,小黄已经收拾好东西了,第二天的火车。把他二人安顿到沙漠边上那栋老房子里住下,又给备好了过冬的煤。到了晚上打包了几个菜,提着几瓶酒,来和狗爷、黄蜂叙旧。

小黄就问狗爷打算采什么药?在广南那边怎么卖,有销路吗?狗爷早就想好了,喝了口酒对小黄说道:

嘿嘿,现在黄蜂他们家那边,有钱人特别多,个个都家中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咱这什么最好啊,这死亡沙漠里面的锁阳啊。

你知道吗?我看过一些医书,这锁阳可是补肾壮阳的绝品,比那外国的什么哥的,强的不是一点半点。咱把这等好玩意拿过去,不正式瞌睡了送枕头吗,害怕不好卖?

黄蜂也在一边附和:可不是,知道肉松蓉在我们那卖多少钱吗?这玩意的功效可是比肉松蓉强一百倍。那些老板什么的,还不得打破头来抢啊。

小黄一听,哈哈哈大笑起来,说道;

我怎么不知道,这东西以前遍地都是,我们这都叫他地毛球。可是现在都被人挖绝了,只有沙漠深处才有。不过这东西我见的多了,长相就极其猥琐,功效也是极其猥琐的。

狗爷又呵呵一笑,乐道:等小黄你不再年轻力壮的时候,就不会嫌弃人家猥琐了,当宝都来不及吧。

黄蜂也接口道:男人那两个蛋啊,可得好好保养……,突然一阵剧烈的咳嗽打断了他的话,只见小黄一个劲低头夹菜,边吃边咳嗽。黄蜂看着一言不发的狗爷,突然觉得房子好冷,连忙去加煤。

过了许久,还是小黄先打破尴尬,说道:

你们开春进沙漠,可得搞辆车才行。往深处走的话汽油、水和吃的需要准备很多。白天那个时候还不热,晚上气温下降的会特别厉害,一定要保暖,还要防止晚上野兽袭击。

狗爷点点头表示同意,就拜托小黄给找辆便宜的二手车。小黄当时就打电话联系了一个人,是他们团里的司机。手里有辆老的解放141,据说进过无数次的沙漠,现在都不允许上路了,可是车况很不错。

那人很愉快就答应了,也没要几个钱,第二天晚上就把车给开过来了。二人才正把小黄一家送走,回到家一看,门口停了一辆不知道多少岁的老爷车,全车上下就没有一块漆皮,完完全全就是几块生锈的钢板上装了四个轮子。

方向盘上缠着一圈麻绳,挡杆上包着一块破红布,发动还需要一个人拿摇把在前面使劲的抡几圈才行。排气管也破了,声音比那拖拉机还嚣张。黄蜂想检查一下发动机,一看,引擎盖还是拿铁丝捆上去的。

就这,那司机还一个劲的在旁边吹嘘这车进过多少次沙漠,救过自己多少此命。狗爷一听,乐道:得、咱这是把人命根子要过来了,还不赶快请人一起进屋吃饭。其实狗爷是看中了人家进沙漠的经验,借着吃饭了解一些沙漠里采药的注意事项。

这人名叫东林,见是小黄的朋友,也分外热情,两杯酒下肚,就把进沙漠该准备的东西,和进沙漠的路线都告诉了他们,还给他们画了一张整个沙漠的大致地形图。

东林以前给油田开车,进过无数次沙漠。这张图上标注了几乎所有的可辨识的地标,对狗爷来说这可是难得的宝贝啊。就连忙多敬了东林几杯酒。

东林喝的有点多,又听狗爷说要去采地毛球,就嘿嘿一乐给他们讲了一个故事。

说是早年间,在这沙漠边上的某个小村子里,住着十几户人家。沙漠边上缺水,田里的庄稼也长不好,村里人大多靠采药为生。

边缘的药材很快就被采完了,不得已大家就越走越深。有一次采药的人就被狼群袭击,咬伤了不少人。其中就有个刚结婚不久的小年轻,回来伤重不治,一命呜呼了。留意了一个年轻的小寡妇独自生活,日子过的分外艰难。

可是过了大半年,村里人却发现着小寡妇竟然敢独自一个人进沙漠采药,而且采回来的地毛球又粗又大,数量又多。连村里采药的老人都没有见过那么大的。

这些地毛球采回来,十分受药贩子的欢迎,可是卖了不少钱。村里人虽然也眼红,但是都被狼咬怕了,也没谁敢跟着寡妇进沙漠看看。问起来,那寡妇就说是亡夫保佑,这下就更没有人敢去探个究竟了。

可这村里有个光棍,一天游手好闲,见人家寡妇一个人,就想占点便宜。一天晚上溜到寡妇家后院,想偷看人家洗澡。可谁知却看见寡妇一个人乘着夜色偷偷出门去了。

光棍还以为寡妇去偷汉子呢,就尾随而去,想看个热闹。谁知那寡妇却径直往沙漠走去。光棍心里奇怪,这大半夜的进沙漠干什么?一时色心大起,荒郊野外的做点什么也没有人知道啊。

那寡妇却也没走多远,在一片梭梭地里就蹲了下来。光棍还以为寡妇在小解,就拿衣服蒙住脸,准备干点坏事。还没等他有所动作,就听见一阵阵喘息声传来,叫的很是淫邪。

光棍大奇,前面明明没有人啊。急忙摸到跟前一看,却吓了一大跳。只见那寡妇蹲在地上对着一颗直立的地毛球上上下下,却是正在野合。光棍惊得一屁股坐在地上。这动静一大,被那寡妇听见,提起裤子惊叫一身就跑了。

那光棍起身走到那颗地毛球跟前一看,刚才还细细小小的一颗,此时突然暴涨几倍,简直就和成精了一样。光棍好奇,就拿手指去捅,谁知那地毛球突然爆开,被汁水溅了一脸都是。

还不等光棍把脸弄干净,就觉得下腹一股燥热,猛地升腾起来,全身发热、面色发红,眼珠子都涨的凸了出来。最后是在村子的水井边上发现的,已经七窍流血而死。

最后村里人报官,验尸的结果是服食过量壮阳药物,血脉贲张而死。而那小寡妇也失踪了,从此再也没有人见过。

故事讲完,狗爷就说:你们就没事编排人家小寡妇吧,肯定是有人吃不到葡萄说酸的。

东林呵呵一笑:我也是听人家讲的,都传了几十年了,我小时候听过无数次。这会喝多了,该回家睡觉了。赶明个有啥不懂得,只管来问哥哥。

狗爷和黄蜂连续研究了几天的地形,想出了不少的方案来对付狼王,只待一开春就要进发沙漠,找老狼报仇。

只是没想到,今年的冬天格外漫长,等到冰雪融化,青草发芽之时,已经过去了四个多月。

书友评价

  • 人世未谙
    人世未谙

    《狗爷》这部小说就是让人没办法拒绝啊,不姓诸葛所写的文章是一定要看的,而且本文又不差,看过的朋友都有很高的评价,推荐给更多喜欢小说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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