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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怔怔地看着那盒药膏。它被精致小巧的木盒装着,盖子上还刻了几支迎春花。
刀法凌厉,刻功纯熟,我一眼就看出来,这是裴云舟亲手刻的。
“你那么忙,没想到还记得这种小事。”我低下头,小心翼翼把盒子收好,不让他看到我脸上骤然升起的红云。
“盈春?你怎么在这,来帮我拆下头发。”王妃的声音突然在身后响起。
“来了!”我急忙跑过去。
王妃领着我越走越远,等到拐过弯,裴云舟看不见我们了,她才朝我吹了声轻快的口哨。
“难怪你不肯嫁人,原来看上了个冷面侍卫呀。”
我轻轻拍了她一下,但没有否认:“又没个正形。”
“现下就我们二人,有什么要紧?跟我说说,你俩怎么认识的?他整天跟着瑞王,你又一直在后院,怎么看对眼的呀?”
王妃笑眯眯地缠着我,我只好跟她讲了。我和裴云舟早就相识,并不是在王府才有交情。我们幼时是同一个人牙子手上的,同吃同住过一段时间,直到一起被卖进王府。
王妃抱着我的胳膊摇:“还是青梅竹马,好浪漫哦。”
我冷哼一声:“我不懂浪漫是什么意思,我只知道你今天的字还没练。”
王妃:“嘤。”
王妃练字有一段时间了。
起因是她兴冲冲地告诉我,她发现自己好像有一身好武艺。
这不是废话吗,她是镇南将军的嫡孙女,从小由老将军传授武艺,是皇都出了名的文武双全大才女。
可大才女笑我太天真,这都是她失忆前的事,现在早忘光了。
所以她打算重拾武艺,尤其是轻功,最好有朝一日能直接飞过墙,不用再搬梯子。
显然她疯病没好,还是想跑。为了拖慢她的武学进度,我让她也必须重拾文学,起码写字不能像鬼画符。
我很喜欢练字,很多月钱都拿去买了字帖,每天干完活,就偷偷练会。现在我把这些东西都送给了王妃。
她苦哈哈地接过,答应每天练十页纸。
今天她继续练字,我在一旁收拾她看完的话本。
王妃性子跳脱,常常会在话本上留下好笑的批注。比如我手上这本《李府春色》,她在末尾批了句“狗看了都摇头”。
“本来就是!”王妃言之凿凿,“这些话本太无聊了,好多都在讲一群女人争风吃醋!雌竞,狗都不看!”
她抽出另一本:“这本倒可以!写的公主复国,还没有给公主拉郎。”
我听不太懂她说的几个词,但大概明白她的意思,赞同地点头道:“有本女官改制的写得也好。”
王妃如遇知音:“没想到你也能有这种觉悟!我给你讲点别的故事吧,保证比这些好听!”
我只当她又发疯了,配合地坐下来,耐着性子听她讲。
她讲的是一个女子替父从军的故事。女子名为花木兰,女扮男装,征战沙场。虽为女儿身,却在敌人的包围圈中硬生生杀出一条血路。
故事的最后,花木兰卸甲归田,名满天下。
我听得意犹未尽,王妃又给我讲了好几个故事,等她说得口干舌燥,已是日暮沉沉。
不知不觉,居然已经过去了一下午。
王妃灵动的双眼眨呀眨,企图蛊惑我:“是不是很有趣?你帮我在王府搭个台子,我给大家说书吧!这一天天地关着我,也太没劲了。”
我立马拒绝:“不行,哪家王妃会给下人说书?只要台子搭起来,我下一秒就会被胡管家卖去青楼。”
王妃看了眼我,叹口气,没再央求。
我瞧着她失望的样子,终究于心不忍,开口道:
“要不,我们去卖话本吧?”
之前就读过匠紫的作品,现在再来看他的《我家王妃又发疯了》有种很惊喜的感觉,感觉匠紫的写作功底真的很好,可以化无为有,希望可以多出类似优质的文章呀。